企业越来越重视合肥商标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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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越来越重视合肥商标注册了

作者:安徽兴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7 08:50:13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注册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合肥商标注册的话题无时无刻不被提起,演变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越来越重视合肥商标注册了。

商标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品的牌子,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可视性的标志。商标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首先,区别性的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法务提供者,正如全社会的人如果没有名字,那我们就无法区别每个人。同理,如生产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各个企业没有商标,也就无法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提供者。

另外,商标也是企业参与竞争、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由于各自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的不同,必然形成商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或者服务的质量、特色、风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商标承载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进步、员工素质、商业信誉等,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企业的象征。消费者看到这些不同的商标就会联想到这些不同商标所指代的不同企业,进而选择商品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商标还骑着广告的作用。商标名称往往是由精炼、新颖、醒目的文字、图形构成,具有显著性。商标本身的这些特点能从不同角度吸引消费者,并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当商标的声誉建立起来后,消费者看到此商标时,就会联想到此商标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并将影响他们购买商品时的选择,这就是商标的广告作用。

总之,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别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了解了以上关于商标注册的各种信息,你是不是对于商标注册有了更深的了解呢,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商标注册,或者您有商标注册的意愿,请您在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办理。

随着国内创新产业区的不断发展,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企业对商标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商标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认知元素,也是企业升级档案、确保利润、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消费者。第一步:如何获得既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又能顺利得到保护的商标首先,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不能作为商标申请。

例如:国名、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对外公布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等。其次,要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除了要考虑到愉快的倾听、易记、易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外,还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原创性、相似性等专业性问题。

第二步:顺利通过商标查询企业必须明确拟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具有同一商品类别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官方网站或者商标代理机构查询。通过查询商标局的商标注册情况,可以知道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已经注册或者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将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第三步:如何选择有利的商标注册方式商标是单独或者合并申请的。许多企业都有中文、英文和图形商标。有些人希望一步到位。应用程序中有中文、英文和图形。

然而,只要组合应用程序的任何部分出错,就有被拒绝的风险。具体或根据商标使用后,参照商标查询结果确定商标单独申请或合并申请。第四步:如何处理商标局不予商标审查的情况商标法有关规定:“商标局应当将被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机会为商标而战。

因此,企业接到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应及时准备驳回复审,并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商标权。商标注册似乎很复杂,但也有一些技巧需要采取。建议寻找正规、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或代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因商标注册不成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对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二)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二、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三)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四)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五)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此外,商标局还将对集体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审查。

对商标法上的商标使用是否须具备合法性以及何谓合法使用,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合法的使用商标来标示商品的来源,以便相关公众能够据此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违反行政法规有关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的生产行为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

另一种观点认为,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商标是否在使用,而不是其如何使用以及使用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商标使用人违反有关生产许可、卫生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与商标使用无关。基于不使用原因撤销一个注册商标,应当在查明该人确实无真实善意使用目的,该商标确实没有在市场上发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功能的情况下方可撤销。

我们认为,商标使用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使用能够产生维持商标注册的效力,以便判定什么情况下商标注册应当注销,或者其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3年不使用注销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如在异议程序和撤销程序中,要求异议人、撤销申请人证明注册商标被真实使用的制度,不是为了惩罚注册人,而是为了避免用实际上已经死亡的注册商标阻碍他人的商标注册,避免浪费商标资源。

只要商标注册人在商业活动中真实使用了注册商标,使其在市场中发挥识别作用,该商标注册就不应当被撤销。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获得卫生许可证或者生产许可证等,是商品生产或者服务活动违法,而不是商标使用违法,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而不能用剥夺民事权利注销商标注册的方式来惩罚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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