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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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哪些?

作者:安徽兴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2 08:27:29

有很多人在开始创业的时候,可能他的商标意识淡漠,或者因为经费不足,就没有在意进行商标注册,一般等到企业发展起来,才会去进行商标注册。发展起来的企业一般在市场上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名气,这种情况下可以已经被抢先注册了。这样的话企业还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换回来,实在是没有必要。所以在创立企业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合肥商标注册。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合肥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哪些。  

第一,现在有很多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认准一定的品牌,进行商标注册有利于客户们认准品牌。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华,好的商标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  

第二,经过商标注册的注册人拥有了商标使用权。通过商标注册,能够建立品牌,早日占领市场。好的商标品牌带给员工一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并且具有一定的使命感,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第三,我们都知道客户们的感受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立足,决定了企业的商品是否能被社会认知和接受。好的商标给消费者带来可以信任的感觉,其实品牌本质上是一种关系,品牌化的关系是客户和企业之间一种特殊类型的忠诚和信任。  

相信大家听了小编的介绍以后已经了解了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哪些。还需要知道的一点是商标其实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对它的价值进行评估。商标能够通过转让或质押来实现它的价值。一个有信誉的商标,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更好的打开商品市场,给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如果不懂得商标的专业知识,可以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帮忙申请哦。

商标注册有方有圆,商标注册需要多少时间呢?让小编为你介绍:

1、当天申请上报,次日下发商标回执。1-2个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书。 申请文件和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发给"商标受理通知书"。(形式审查)

2、在申请受理后9个月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或"部份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实质审查)。

 3、通过实质审查,即申请8-10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并寄送申请人。(发布公告) 

4、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核准商标注册,颁发正式《商标注册证》。(公告期间)

5、注册全部时间约为12-18个月左右。(拿到证书)商标注册有方有圆,欢迎来电咨询哦!

在进入市场的初期,与其他产品的区别最明显在在于品牌商标注册的展示,一个专业的团队在推出产品之前就会注册商标。企业注册商标成为必需,企业商标注册却成为了难题!要做好品牌,首先要保护好品牌。如果企业没有注册商标,同样是可以使用商标的,就是在品牌成长过程中,可能被别人抢注,在你想到要注册时已经来不及了。企业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注册原则,当两个以上生产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企业拥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根据注册原则,申请在先者将获准注册。对于申请在后者来说,其商标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而且也不允许继续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同样的,即使是你最先发布的产品和商标,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实际上,在通常情况下商标主管部门对未注册商标权基本上不提供什么保护,司法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能为未注册商标权人提供的保护也是十分有限的,毕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

企业注册商标?与之相反,如果提前注册好商标有许多的好处:企业注册商标?首先第一条就是具有法律效应,拥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第二条,提前注册的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有价值就有交换,商标同样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商标是办理质检必要的条件,也包括了卫检、条码等,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任何商标都代表着它所依附的特定产品的内在质量和标准,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生产者或经营者对该产品所应承担的品质责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在互相竞争的同类产品中凭借商标对产品进行选择和识别。

企业注册商标需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如果您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知识和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可能注册几次都不成功。加上一些企业对商标的重要性认识不全,所以市场上有很多帮助注册商标的专业公司。

近年来,已有不少国内知名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给这些商标所有人开拓海外市场造成巨大麻烦。有调查显示,国内知名品牌面临的海外商标抢注危机已经极为严重。而对于企业来说,等要开发海外市场之后才考虑商标注册,往往已为时已晚。根据各国商标法律,各国均只保护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并且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律均采取“先注册原则”。这样,对于未能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即使其在国外已经注册多年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得不到保护;而且,即使在本国申请注册,但申请晚于他人也得不到保护。

 尽管商标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从大多数国家商标法的规定看,并无直接限制商标抢注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商标权的取得大多实行申请、注册制度。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无法也不可能对某商标谁先使用谁后使用作出准确判断,而且,商标又具有从属于商品经济的特征,对商标实行注册管理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工业产权贯有的地域性特点,注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即实行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商标的申请和注册条件,在本联盟各国由其本国法律决定,与在本联盟其他国注册的商标,包括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在内,各不相关。所以,一旦发生对他人商标在国外的抢注行为,一般不会遭禁止。即使是对驰名商标而言,尽管有准予撤销被抢注的驰名商标注册的特别保护规定,但也是有条件的:一是从申请撤销的理由看,仅限于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 

注册国际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既可以占领市场,又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对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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