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合肥商标注册成功率?
近年来,商标保护商标注册已经成为企业创业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要创业就得有商标,那么如何提高合肥商标注册成功率呢?怎么才能快速注册商标?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位创业者们。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相同、商标近似、被异议等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看似复杂,但其中也有一些窍门可取。今天,跟大家分享几个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小妙招。
第一、商标查询:近似查询需仔细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登录商标局指定网站“中国商标网”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将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第二、商标取名:商标命名有诀窍
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有可能决定着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不是所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称都可以作为商标被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条款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企业若是使用了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是将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那么将无法通过商标局审查,最终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等专业问题,这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三、商标分类:商标类别要准确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我国采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及服务分为45个大类别和若干小项,企业及个人需要尽可能谨慎、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第四、商标注册: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单纯的使用其中一种要素作为商标申请称之为单一商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称为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组合商标综合了各种要素之间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分开注册的费用,因此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与使用。
但是,小编提醒企业与个人,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近似,那么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最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要申请注册的组合商标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则可在分开注册的同时,也将整个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注册。
第五、商标驳回复审要及时
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盲期、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等等,企业或个人难免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商标“无药可救”了。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相当于给了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企业或个人在接到了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切莫悔恨叹息,而是要及时做好驳回复审的准备,尽最大努力救活商标。
防御商标是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先下手为强”的自我保护行为,主要是为了避免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注册一些近似的山寨商标而给自己的品牌带来干扰。毕竟山寨商标现象太常见,对品牌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是十分之大。商标对于企业和品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企业会选择注册防御商标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防御商标的注册是商标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单单做到这一点,对于商标保护而言,还远远不够。防御商标是在企业已经拥有了商标之后,才能进行的保护行为。而对于商标而言,在开始注册之前,保护就应该已经开始。如果把商标分为注册前、注册中和注册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需要进行的保护工作也不尽相同。
注册前商标的构思等基础准备工作,是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完成的。虽然说是基础准备工作,但是毫无疑问,这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有难度的一部分。如果商标本身足够强大,保护工作就会变得简单。而一个强大的商标,需要在准备阶段,就做好查询工作,避免和已有商标过于相似。在此基础上,尽量使自己的商标具有创意,不容易被混淆。
在创意性和不易被混淆方面,臆造词商标具有明显的优势。不同于普通商标,臆造词商标是凭主观意想杜撰出来的,和其他一般名词的商标相比,重复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像柯达、海尔、纽曼等,就是这类商标里的典型代表。同时,还建议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选择全类注册,以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和商品上注册商标。
注册中首先,商标并不是注册成功才可以开始使用的,如果企业选择在注册过程中就开始使用,就需要十分注意商标是否被他人模仿、使用的问题。因为在商标正式注册成功之前,商标的专用权还得不到保证。其次,因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的,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企业在这个阶段可以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的动态,为自己的商标注册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
上面提到的防御商标的注册,也可以在这一阶段进行。当然,如果在商标准备阶段已经对防御商标有所想法,完全可以和主商标的注册同时进行。
注册后注册成功之后的商标,拥有专用权,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使用。此时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各种山寨和假冒。防御商标的注册是防止山寨的方法之一,同时,企业也需要时刻对市场上可能出现假冒、侵权的行为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就要及时进行处理,毕竟质量不合格的假冒产品,对于品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和商标注册过程中一样,防御商标的注册,在这一阶段依旧可以进行。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的累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对商标进行保护是十分之必要的。每个商标的拥有者,都需要具有商标保护的意识,才能让看上去“很小”的商标,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那么针对实施细则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针对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可知:
①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时机有两个: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其中,a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们提交新申请的时候,为加快审查进度,一般会在请求书中要求实质审查请求,这样会导致在后续审查过程中不会单独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这里,我们讨论的a中情况指的是,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未提出实质审查的情况(有一些企业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可能不会要求实质审查,而在后期的市场调研过程中,再确定是否需要提出实审以及何时提出实审),则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随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主动修改文件即可。
②针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
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1中记载的“不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还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必须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而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指出不能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规定。因此,毫无疑义,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中是完全允许的。
针对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因为在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主动修改进行明确的说明,以下仅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根据专利法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A、专利法33条只是限制修改超范围,但是并没有限制权利要求的重新划分。
这样就有一个好处是,发明人可以提前占上申请日和申请号,在后期主动修改的时候只要不超范围就可重新划分保护权利要求,确定新的保护范围。
此处注意两点:第一,与优先权区分;第二,即使重新划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必须在原说明书中有记载。
B、可以增加权利要求的数量,例如,在中国专利中规定,权利要求超10条的,每超一条增加150元的官费,这时候我们可以将几条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并列的形式写到一条权利要求中,在后期的主动修改时,可以将其拆开。在主动修改期间增加权利要求一般不收费用。
因此,在主动修改期限内,对申请做主动修改,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或改变保护范围,只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即可。
注册好的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呢,我司为大家讲解。注册好的商标,需要有优秀的商标设计人员,设计出高大上的商标图案。那么设计高大上的商标图案需要坚持原则呢。注册好的商标,需要把握特征,必须要突出商标的重点,引起注意力。注册好的商标,商标应该是与实际相符,不能出现自相矛盾的概念。注册好的商标,需要有美感,有寓意。
那么注册号的商标,有哪些途径呢。
第一种商标注册途径: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己可以去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注册商标。请携带好各类资质、商标注册资料、商标图案、缴费。
第二种商标注册途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找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例如,我司。以上两种商标注册途径我们建议大家选择第二种商标注册途径,即,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原因如下:
第一、商标注册是专业的工作,需要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
第二、商标注册需要专业的团队来设计图案。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水准更高。
第三、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专业客服,为你解答任何问题。
第四、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可以随时监控商标状态,为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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