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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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的特权

作者:安徽兴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7 08:24:30

合肥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1.无论是否注册,驰名商标均受到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没有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即使其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商标。

2.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禁用范围,仅限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但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只要某一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即使其使用在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驰名商标也可以排除其注册和使用。

3.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时,有特别的期限保护《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权利人因他人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而撤销该商标时,都要受到五年时限的限制,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出于恶意的话,可以不受该5年期限的限制。

专利申请和审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流程:申请人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递交按照相应格式要求撰写完成的申请文件,其中必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通常情况也可以包括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专利局初审员对发明专利进行大致的形式审查,包括整体技术方案是否存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的显著缺陷、撰写逻辑与语言是否存在不清楚的地方,以及撰写格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在初审合格之后即进入实质审查。经过一定时间的等待之后,实质审查员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对发明专利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并同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申请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以及有必要情况下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审查员收到意见陈述与修改之后可能会再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也有可能直接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

申请人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再次作出答复以及有必要情况下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审查员收到意见陈述与修改之后可能会再发出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也有可能此时直接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以此类推。但通常不会超过四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即作出了授权或驳回决定。申请人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向专利复审与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申请,由复审委作出维持或撤销驳回决定,返还实质审查员再审。

对每一个创业者来说,商标注册都是必须要跨过的一道坎。很多创业者的偶像雕爷就曾说过,对于战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创业,团队未组,商标先注,商标注册时间的紧迫性可见一斑。我国《商标法》奉行先注册先保护的原则,谁先注册这商标就属于谁。所以,商标先行注册是保护商标的最有利法宝。滴滴打车就因为曾用名嘀嘀打车卷入了一场天价商标侵权纠纷。

所以创业者在组建公司之前,一定要抓紧时间,尽快注册公司商标,防止被他人注册,同时检测自己的商标是否已被注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既然注册商标那么重要,商标注册申请还必须知道的五个内容: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3、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4、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为什么要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开拓海外市场?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优势?小编向您详细介绍:商标权有地域性的限制,即在一个国家/地区批准的商标权仅在该国家/地区有效。比如五粮液商标在中国注册后,还需要在韩国、智利等销售国进行注册和保护,才能在这些国家获得法律保护。

避免长期使用他人在国外预先注册的商标(包括竞争对手、海外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方),不得不高价合作或被迫重建新品牌。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造成巨额赔偿。例如,在2009,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在中国注册了“长城Gray墙”商标,在1990,香港的一家公司在德国注册了“长城GrayWalm”商标;如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在中国注册商标,然后直接出口。其产品到德国后,在德国无意中构成商标侵权,等待其侵权诉讼和侵权赔偿。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时间都比较长。提前注册涉外商标有利于实施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

为了避免产品急需出口,却没有国际注册商标的尴尬局面。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打造国际品牌。例如,“海尔”商标可以在国际注册后进行宣传,以赢得消费者的更多信任。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如财政部、商务部联合提供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发展基金。国际商标注册具有上述优势,所以要成为一家跨国企业,就必须先注册国际商标,才能保证品牌维护和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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