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转让是否需要备案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展示、出售或者转让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6个月内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登记或者价格评估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可以分为多种形式,但无论哪种形式的转让需要当事人签订转让合同,那么合肥商标注册转让是否需要备案呢?
一、合肥商标注册转让是否需要备案?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合同需要备案,可以排除第三人的权利,保护商标权人和受让人的利益。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商标局批准转让申请后,应当向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发出相应的转让通知和转让证书通知。
二、合肥商标注册转让需要公证吗?商标总局将要求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否则将要求补办。事实上,商标转让的过程并不十分麻烦。只要证书齐全,一般不会有大问题签好合同,明确付款时间,转让所有类似商标。只要双方合作,这个问题很快就能解决。
三、合肥商标注册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转让人、受让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转让或者受让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公司介绍信副本一份。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关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股份制企业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原件和批准转让或者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注册商标证、商标权属证、商标图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委托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共享商标的专有权,应当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被许可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接受烟草制品、药品注册商标时,应当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部门的证明转让协议及其他有关费用由转让协议约定。公证人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文件。
一、专利行政复议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动以外的详细行政行动侵略其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相对人或者好坏关系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议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二、请求专利复议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的相关规则,请求专利复议应当满意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以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详细行政行动侵略其合法权益的专利请求人、专利权人、布图规划挂号请求人、布图规划权利人等及其他好坏关系人;
(二)有详细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依据;
(三)归于请求复议的规模;
(四)在规则的请求复议期限内。
今天主要分享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要求有哪些,需要什么资料,现在疫情已进入尾声,开始注册公司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我希望通过我们注册公司的朋友都能一帆风顺,一路飞黄腾达,发大财!
一、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的要求: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现已改为认缴制,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三、一人公司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
四、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企业商标注册布局,商标注册是现代企业进行产品和市场品牌推广的重要主举措,为了能够保护自己独有的商标权利,选择商标注册无疑是现代社会为了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都有做到的事情。那么企业商标注册布局要怎么做?企业商标注册布局企业商标注册布局要怎么做?
1、文字商标申请应先于图文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很多公司习惯于待产品成型后,再申请注册商标;在商标选择方面,更偏爱图文组合商标。
2、商标申请时间赶早不赶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商标注册的趋势来看的话,创业者最好还是按照“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原则,在确定产品商标后立即申请注册,抢得先机。
3、在产品或服务面世初期,未能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应尽早采取“异议”“无效”或“收购”等手段,启动被动保护关于“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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