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变更是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对其商标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变更进行申请,需要提供商标变更手续。我司分享你们商标变更,合肥商标注册变更我们需要哪些材料?合肥商标注册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一、为什么要注册商标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商标注册经商标局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行为。商标使用人从而取得该商标在其所申请的产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
二、商标注册的好处和作用获得商标专有专用权,排除他人的占有和使用;有利于保持商标的显著性和唯一性;是商标维权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合法经营所必须的,更是进驻商场、开设网店、招商等必须有的;有效防止他人抢注,避免因抢注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及不必要的经济损的;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评估作价,用作出资、抵押等;
三、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准备的文件
1、身份证明文件:(1)公司名义:国内或国外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2)个人名义:国内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经营范围与商标范围相一致的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JPG格式商标电子图样。3、商标注册申请书;4、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委托书;5、注册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四、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及时间
1、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后排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间约为46个月;
3、实审通过的,商标局将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4、未通过实审的,商标将被驳回。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期满将发注册公告,商标自注册公告之日起取专用权;
6、注册公告后,约一至二个月可以收到注册证。
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组合”商标是指注册的几个商标组合使用,而“组合商标”则是一个商标同时含有文字图片等多种元素。那么很多人就要问了,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呢?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
1、组合商标只需要注册一个商标,因此只用花费一个商标的成本,而单独商标组合使用,是注册多个独立商标,因此需要花费多个商标的的注册成本;由于组合商标整体比较复杂,需要的审查时间也会更长,因此组合商标的注册周期要大于单个商标的注册周期。
2、单独商标的注册成功率会比组合商标的成功率要高,因为组合商标在审查中只要有一部分出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但是如果拆成单独商标注册的话,就算有其中一个被驳回,其余的还是可以组合使用。
3、根据商标使用的有关规定,商标一旦核准注册后,不能随意改变商标外形。“组合商标”的各元素属于一个整体,按一个商标计算,图案和文字的位置是不能变动的,如果变动了会有处罚的风险。而商标组合使用意味着商标的每个部分都可以随意使用,同时单独商标还可以随意组合使用。
4、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作为商标,法院不一定认定其为侵权;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法院很有可能认定为侵权。
5、如果是组合商标的话,企业想要改变商标中的图形,就必须得要重新申请一个商标,但是如果是单独商标组合使用,只需要注销原来的图形商标,重新申请一个图形商标即可。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使用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事实,不是权利。十年十年=永远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不可忘记)。因此,理论上,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他就可以无限期地拥有商标。未注册的商标随时可能被被告侵犯,随时可能被禁止使用。
一、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即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二、两个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授予专用权,对未注册的商标授予优先权。《商标法》第十三条款规定:“为同一同类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三、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原有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使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未注册商标并非其用户独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也不可能通过许可的方式直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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