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转让中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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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转让中要提高警惕

作者:安徽兴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26 09:08:35

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很多企业经营者可能等不起或者是自己准备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过,这时都只能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我司就给大家介绍合肥商标注册转让流程是什么?以便大家在合肥商标注册转让过程中提高警惕。

1、确认购买的商标,我们联系并核实信息你可以先选中商标,我们公司再为您对该商标进行核实相关信息,查询其是否合适转让,并对商标现在的状况进行审核,以符合转让的条件等。

2、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确认商标符合转让条件,签订转让合同,合同中会详尽阐述商标各种信息及转让的相关费用,然后再双方签字,转让协议即可正式生效。

3、提交转让商标转让材料签订的协议生效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准备相关的商标材料,包含:商标转让申请、商标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由我们公司为您去商标局递交转让材料。

4、商标局下发证明,商标转让成功商标局收到转让材料,进行相关信息核准,核准相关材料无误,则下发商标转让证明。当您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转让证明,恭喜您,商标转让成功,可以放心进行商品的推广了。

(1)自愿注册准则

所谓自愿注册准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个的需要和志愿,自行决定是不是请求商标注册。藉由请求并经大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维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运用,但运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2)注册准则与运用准则

所谓注册准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有必要藉由核准注册,才干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承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选用注册准则,如中国、英国等等国家。

所谓运用准则,是指商标所有人通过运用商标就可以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承认。

(3)请求在先准则(又称注册在先准则) 

所谓请求在先准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请求人,在同一或许相似的产品上以一样或许附近似的商标请求注册时,注册请求在先的商标和请求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请求予以驳回。

(4)运用在先准则

所谓运用在先准则是指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相关人,在同一或许相似的产品上运用一样或许附近的商标,运用在先的商标或许运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者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越有名,财富价值越高。但是,商标注册不是永久性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因此,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作为一个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商标注册成功后必须注意这些要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撤销。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

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用品、包装材料、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品申报单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申请核准时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能自行更改商标文字。不允许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

外观变化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也可以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公司信息发生变更,必须提前变更商标。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公司发生变化,商标注册人或注册地址未及时变更,将对企业造成以下致命影响:“三次撤诉”由他人提出,不能提供证据的;为了防止商标本身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的原合伙人申请了与你相似的商标,你应该及时提出异议。

否则,如果他的申请成功,你就很难通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种类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必须另行申请注册。注册商标核准使用范围的不当扩大属于非标准使用,侵犯他人权利可能构成侵权。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事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上升到立法予以规范。

相关法规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根据尼日尔公约还将在全球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登记版权的好处:

版权登记费用低,保护期限长,个人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死亡后50年,企业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发表之后五十年内。

商标毕竟有使用商品范围的限制,别人在不同的商品上用你的图形,不构成侵犯你的商标权,如果图形有著作权,即使在不同的商品上,也能受到保护。版权登记相当于商标小全类,限制别人用此图案注册商标,为日后企业壮大,品牌建设做准备。

版权登记保护范围也极广,根据尼日尔公约将在全球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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