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申请书怎么填写?
提到创业,相信许多人对于如何进行公司注册,许多人并不会觉得陌生,但是当其由于经营不善,而需要对公司进行注销时,许多朋友觉得即使不进行注销,那么也是没有关系的。但其实这种想法也是非常的错误的,如果不及时的进行注销,就会引起很多的后果。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公司注销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不正常注销的后果许多朋友认为,既然自己的公司不再进行经营,那么也就不需要注销了,其实这样的后果是非常的麻烦的,如果第二年不去进行年检,那么会被视为自动吊销了。而且被吊销的法定人表人、股东还会被列入黑名单,在三年之内都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来进行注册,而且个人信用记录还会被保持很多年,可以说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
2.申请注销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首先,公司注销就需要清算组织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等登记申请书,以及一些裁定破产或是责令关闭的文件以及公司作出的决定或是决议等,同时还要提交股东会或是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以及税务部门出具有完税证明等。只有将这些资料都准备齐全以后,才能进行申请注销。
3.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公司注销也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比如说,要先到国税拿着相关的表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等。然后拿着税务部门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来进行银行帐户的销户,以及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吊销等。总的来说,公司注销的手续并不是特别的简单,那么在进行注销的时侯,也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操作的,如果不能及时的进行注销,那么建议找一家代理机构来进行公司注销。这就需要注意一下代理机构的资质以及服务怎么样的,如果不能提供很好的服务,那么也是在选择的时侯,特别注意的。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最后交回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所谓的跨类保护是将对该商标的保护从其注册类别的商品,扩大到其他类别的商品。
对于是否为同一类别的商品的判断,作为行政机关的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依赖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中所规定的“45个大类”以及这45种商品或服务中所包含的“商品类似群”。而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则会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不是每一个驰名商标在涉及诉讼的时候都能享受到“跨类保护”的待遇的。
(1)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商标法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合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商标标志是否足够相同或近似;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与引证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虽然《商标法》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要注意商品的类似程度。这主要是因为,虽然有些商品的类别看起来差别很大,但是由于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相同,使消费者对商品存在混淆,这时候就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反之,有些商品的类别确实不一样,但是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时的消费者不会混淆商品来源。所以此时就不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
(2)防范抢注商标对抢注商标,商标法从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样地,相关规定还指出,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有一定影响,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商标,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的在先权利是什么?这里的在先权利指的是除了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姓名权、商号权、著作权等其他的权利。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也属于在先权利。从商标法的角度上来说,驰名商标的“跨类”究竟能跨多远的问题,取决于其与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举个例子来说,A企业本身有一个经过认可的医药类“驰名商标”。“可巧”的是,一个做“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类的企业B也有一个与其相近似的商标。如果此时,A想通过“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与“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的关联度实在是太低了。因此,从商标法的角度来说,“驰名商标”所跨的类别,与其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有关。
第二,并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都会获得“跨类保护”的待遇的。首先,要看“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了“相同或近似”。其次,你要保证你的商标的著作权归自己,也就是,你的商标要有能证明的“独创性”。简言之,只有证明这个商标是你自己的,法院才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保护。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
合肥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以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名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时使用的文体。那么商标注册申请书怎么填写?
1、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2、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的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4、代理机构名称栏的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5、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的填写: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6、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8、章戳及签字:申请书需要加盖的章戳都应该是公章;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公章应盖在相应的位置上,所盖公章确保清晰。完整且不得覆盖申请书中所填写的文字。
9、商标图样框: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10、商标说明栏: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11、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
品牌与商标的概念我想很多人都是傻傻的分不清楚的,大多数人可能觉得商标就是品牌,也就更说不清楚它们的区别了。当您去购物时候,都会很关注自己购买物品是什么牌子的,就比如说:雅诗兰黛,兰蔻,欧莱雅等,有的一说您就知道属于化妆品都是品牌,有的您并不了解。
有的企业认为产品进行合肥商标注册后就成了品牌。事实上,商标和品牌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两者的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又是不能混淆使用两个概念。简单的说就是品牌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商标也并不完全等同于品牌。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几点组合构成的,是生产者、经营者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与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商品标志。品牌是一个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对企业和企业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商标和品牌价值的认知。
品牌名称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语言读出的部分,例如词语、字母、数字或词组等的组合,又称品名。品牌标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认出、易于记忆但不能用言语称谓的部分,像商标的符号、图案或明显的色彩或字体,又称品标。通俗的说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商标是经过注册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整个品牌、品牌标志,是能够将企业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其他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区分开的标志。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品牌是市场概念,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一种认知,商标是法律概念,是经营者对企业商品权益的保护。品牌与商标都是生产经营者用来区别其他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产品的商品牌名称及其标志。商标不仅仅是一种标志或标记,它还包括商品的名称或者服务的项目。
在企业的实际营销中,品牌与商标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牌认购,利于市场竞争的。由此可见,品牌与商标都是传播企业形象和知名度的基本要素。品牌其实就是企业自己注册的商标,但是经过一段经营之后有了知名度就是品牌了。品牌与商标在我国基本上是混用的,没有多大的区别,品牌理念也是近几年企业对消费者的营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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