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人商标注册代理哪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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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个人商标注册代理哪家强?

作者:安徽兴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8 08:41:32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合肥商标注册的流程以及所需要的资料。

一、商标申请所需材料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3.提供清晰商标图样;4.如果您的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哪种颜色,如果您提交的商标为黑白,以后使用什么颜色都可以;5.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假如知道的话;6.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二、商标查询1.由于商标的申请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为了避免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徒劳无功并浪费金钱的现象,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查册通常可以得到两个结果;2.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复或类似;3.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通过查册的环节,但是,我们强烈建议在申请注册之前,最好先做好查册工作。商标专利局(TPO)在受理申请时不提供免费查询,因此在注册之前]建议进行独立的查询。

三、提交申请填妥申请表格,并签名或盖章。为了让申请顺利进行,申请提交之前必须准备好所有资料。商标专利局(TPO)按类别区分(与中国相同,共同采用基于国际尼斯协议的商品/服务国际区分表),但就同一商标同时注册两个以上类别的,新增加的类别在注册文件费上可以享受优惠。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确定好商标注册类别,选择类别时,除了选择自己经营业务的类别之外,还可以选择一些相关类别,防止别人利用其它类别来侵犯您的知识产权,当然,也有些人把所有类别全部注册,一般来讲,按国际标准划分,商标分为45个类别。知识产权署受理申请后,会对是项申请进行初审,如果符合商标条例规定的标准,又没有与以前申请个案重复或类同,是项申请就会进入公告阶段。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遭到他人反对,拿到证书的胜算就很高了。

四、优先权使用在众多的商标申请当中,如果有雷同或类似,商标局通常会以先后次序来决定谁应该拥有是项申请,第一个申请人可以享受优先权。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处获取受理通知书后,就不用担心他人仿冒申请,因为,我们的申请已经得到优先权的保护。但我们在使用时,只能在商标上冠上TM字眼;申请人在获取注册证书发放之后,即可在商标上冠以R使用。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时即可向有关当局提出起诉。

五、保护期商标权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的前一年时间可以申请商标续展,商标过期之后有六个月的续展期,因而在商标有效期满之前需要持续使用,得及时申请商标续展。

如果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虽然包含有一些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但是从商品实用功能角度来看不是主要的,而且其功能性特征的实现方式具有任意性,可以多种方式实现,则不应被排除在可注册为立体商标范围以外立体商标是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三维标志比平面形象更加直观,对视觉产生的冲击效果更强,也便于消费者籍此辨认和选购商品,能够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可以作为合肥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法》在2001年修订时就增加了三维标志。根据三维标志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可将立体商标分为典型的立体商标和特殊的立体商标。典型的立体商标是指那些能够在商品之外独立存在的立体造型,如麦当劳餐饮服务的小丑形象、肯德基餐饮服务的大叔形象、“海尔”产品销售现场摆放的两个小男孩形象。典型立体商标一般为服务商标。特殊立体商标是指和商品成为一体或是商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产品外观设计,如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容器、包装等。

《商标法》对立体商标的注册规定了三个具体的限制性条件,其一是“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例如,由商品的使用功能而决定的的形状;其二是“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例如,为了使制造、运输、使用商品更为方便而设计的商品形状;其三是“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这里所说的“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主要是指具有能够影响到消费者消费心理的美学功能。

应该强调的是,对于上述三个条件有一个共同的限制,那就是”仅由“二字所限定的。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仅仅是由”上述三种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组成,或者说“基本”是由上述三种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组成,才适用于限制性条件。如果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虽然包含有一些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但是从商品实用功能角度来看不是主要的,而且其功能性特征的实现方式具有任意性,可以多种方式实现,则不应被排除在可注册为立体商标范围以外。

1、是绝对驳回的商标

驳回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绝对驳回一般是违反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或是商标名称缺乏显示特征,这类商标驳回基本没有做驳回复审的必要。而相对驳回一般是因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造成的驳回,这类商标进行驳回复审后,只要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很多仍可获得合肥商标注册证。

2、是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保护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与驰名商标冲突而驳回的商标不建议做复审。

3、是与在先申请的驳回商标重复

商标审核都是人工进行审查,不排除有的商标由于个人审查因素而被驳回。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不高的原因。

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不论是新设立公司还是公司出现变更事项,都需要“公司章程”,那么“公司章程”具有哪些特征?如果变更,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公司章程的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注意的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经营存续的基本规章制度,是以《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一份规范文件。所以,“公司章程”并不是形同虚设,而是有它具体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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